根据我校今年的规定, 相关优惠政策、减免标准如下:
1 . 西南、西北贫困地区(青海,内蒙古,新疆,甘肃,西藏,宁夏,四川,云南,广西,贵州)新生凭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每年减免500元;
2 . 少数民族新生凭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每年减免学费的6%;
3 . 2009年8月15日24时之前报到的前1000名新生可一次性享受“国家阳光助学基金”500元。
注:以上三条减免标准不可同时享受
1、学费标准见各 招生简章
2、住宿费:
1000--3000元/年,八人间、六人间、四人间。学生自主选择。
3、其他费用:
1、管理费: 200元 保险费30-70元 军训费180元(含服装费) |
| 2、教材费: 500元/学年(多退少补) 上机费200元/学年 |
| 3、被褥行李: 300元 (12件套)体检费50元 |
| 4、公共用品押金200元*(毕业时公物无损坏即退还) |
4、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 5000元/年 |
| 2、一等奖学金: 3000元/年 |
| 3、二等奖学金: 2000元/年 |
| 4、三等奖学金: 1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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